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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週報-聰明報稅〉善用特別扣除額 報稅省很多

2020/05/18 05:30

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僅限就讀大專以上受扶養子女適用,也納入隔代教養。 (資料照)

記者鄭琪芳/專題報導

綜所稅特別扣除額規定

今年報稅首度適用「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綜所稅特別扣除額增為7項,包括薪資所得、身心障礙、教育學費、儲蓄投資、幼兒學前、長期照顧及財產交易損失;納稅人若能善用特別扣除額,也可以達到節稅效果。

綜合所得淨額

綜所稅特別扣除額中,薪資扣除額每人20萬元,若全年薪資不到20萬元,以實際薪資全數扣除。不過,今年申報綜所稅,薪資所得計算可採「定額減除」或「費用減除」二擇一,前者為適用薪扣額20萬元,後者為核實減除職業專用服裝費、進修訓練費或職業上工具支出。國稅局官員表示,若核實減除費用不到20萬元,還是適用薪扣額比較划算。

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同樣為20萬元,納稅人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領有身心障礙手冊(須檢附手冊影本),或是「精神衛生法」規定的病人(須檢附診斷證明書影本),每人可以減除20萬元。

隔代教養 可減除教育及幼兒扣除額

納稅人若申報扶養5歲以下子女,每人可扣除幼兒學前扣除額12萬元,但設有「排富條款」,適用綜所稅稅率20%以上、股利所得按28%稅率分開計稅或適用最低稅負制者,不能申報扣除。舉例而言,育有2名幼兒的家庭,可以申報扣除24萬元(12萬×2),若適用稅率5%,可少繳1.2萬元。

至於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每人可扣除2.5萬元,不足2.5萬元以實際金額申報,同樣僅限受扶養「子女」 適用,且子女必須就讀大專以上院校;納稅人本人、配偶、受扶養兄弟姊妹或其他親屬的教育學費,不能扣除。

不過,考量「隔代教養」現象,若孫子女的父母均有「因故」 (指死亡、失蹤、長期服刑或受宣告停止親權情形之一)不能扶養子女之情事,而由祖父母人申報扶養,也可減除孫子女的教育學費或幼兒學前扣除額。

家有2人適用長照 減稅2.88萬

今年報稅首度適用長照扣除額,每人每年12萬元,同樣有「排富條款」,估計約29萬戶受惠。國稅局官員說明,長照扣除額適用對象包括: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者、長照失能第2至8級且使用長照給付及支付基準服務者、入住住宿式服務機構1年達90天者、以及在家自行照顧者。舉例而言,家有2名身心失能者,可減除24萬元,若適用稅率12%,可以減稅2.88萬元。

納稅人去年如果賠錢出售房屋,則可申報財產交易損失,但當年度有財產交易所得才可扣除,當年度無財產交易所得可扣除或扣除不足,可於以後3年度扣除。國稅局提醒,「房地合一」上路前取得的房屋,若有賠錢出售的情況,即使當年度不能扣除,也要保存相關證明文件。否則,國稅局可能以「個人出售房屋之財產交易所得計算標準」核定所得課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