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財經

亞太電信挺台灣大 5G有望再度合作

2020/04/07 05:30

亞太電總經理黃南仁。(資料照,記者王憶紅攝)

〔記者王憶紅/台北報導〕亞太電信(3682)總經理黃南仁昨日指出,頻寬愈大,理論上資料傳輸率愈快,但這並非唯一要件,以目前台灣所標出的5G頻段屬中高頻,穿透力差、覆蓋範圍較小,需更多的基站數量來補足涵蓋,在5G初期,若標得大頻寬,但基站數和密度不足,那麼想像中5G的極速體驗,恐怕是空談。

5G競標後,台灣大(3045)與遠傳(4904)掀起「電信二雄」口水戰。其中,遠傳以電信業者標得的頻寬數多寡,做為未來台灣只有電信二雄之說,掀起戰役。台灣大則以過多的頻寬不代表速度,且影響獲利,並以累計1-2月的每股獲利居冠超前等,數度反擊。

在4G時代,租用台灣大網路的亞太電信,昨日也出聲支持台灣大的「頻寬≠速度」,讓各界認為2家在5G時代,可望有更進一步的合作。

聲援「頻寬≠速度」看法

5G的黃金頻段3.5GHz中,台灣大標得60MHz,遠傳標得80MHz,中華電標下90MHz,台灣之星則為40MHz,而亞太電信僅在28GHz標得頻寬,在3.5GHz中則缺席。市場認為,亞太電信將向台灣大租用3.5GHz網路。

對於2家在5G可望有更進一步的合作,台灣大並未回應,而亞太電信則指出,在5G初期,為了讓消費者體驗5G有感,透過「三共(共頻共網共建)」合作,可減少重複投資,高效實現5G網路覆蓋,亞太電信會持續朝此方向努力,目前亞太電信5G事業計畫書還在審核中,且與合作夥伴亦在洽談細節,相關事宜將會再擇期公布。至於合作對象,亞太電信表示,開放與各家洽談,有結果會公布。

據了解,台灣大5G規劃借網給亞太電信一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曾表示,後續須依電信法或新電信管理法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