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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週報-有線電視轉型〉納管OTT 中資未落地 恐成大漏洞

2020/01/20 05:30

美國網路串流影片服務業者「Netflix」已在台灣合法落地。 (路透)

記者林菁樺/專題報導

現代人追劇從電視機轉移到APP,讓OTT產業崛起,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正草擬「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法」,不僅是國內第一部OTT專法,更是國際先例。不過,NCC官員坦言,中資OTT未在台灣合法落地,要納管確實兩難,需要進行跨部會討論,否則新法上路後,中資OTT仍會是漏網之魚。

台灣有線電視訂戶每況愈下,固定時間守在電視機前互搶遙控器的場景已消失,取而代之的是隨時隨地想看就打開手機、平板、電腦等,全球正迎接OTT爆炸時代,台灣也不例外;但法規面永遠落後於科技演進,台灣創下先例,去年開始討論「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法」草案。

OTT產業崛起 NCC訂專法創全球先例

NCC官員表示,草案原本拚2019年底出爐,但「還有一些困境」,需要徵詢產業專家等各界意見。官員表示,「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法」是全球第一個管理OTT的專法,若台灣訂出新法,各國都會參考,因此修訂過程需要更謹慎;而業者意見是希望官方不要管太多,採行低度管理,NCC也將維持「抓大放小」的原則來擬訂草案。

美國網路串流影片服務業者「Netflix」與來自中國「愛奇藝」不約而同選在2016年打入台灣市場,兩者在台灣知名度極高,像愛奇藝有高達600萬次的下載量,但新法上路後愛奇藝可能無法納管。

NCC發言人蕭祈宏說明,Netflix已在台灣合法落地,絕對可以管理,「但愛奇藝幾乎是台灣最大的,若管不到會很弔詭」。他無奈表示,背後有現實問題要考量,台灣把消費者權益擺第一,不可能讓消費者都停掉,但該怎麼管又涉及到國家審查制度。

愛奇藝落地被擋 竟取得跨年晚會轉播

愛奇藝2016年申請來台設公司,遭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駁回,目前透過台灣代理商「歐銻銻娛樂」代為經銷宣傳。蕭祈宏指出,關鍵是OTT串流影音服務不在「大陸地區事業來台投資許可辦法」正面表列投資項目,要落地才有辦法納管。但要不要落地,又涉及文化部、陸委會、經濟部等權責,這部分需要討論。

有業者私下抱怨,歐銻銻娛樂根本是愛奇藝台灣分公司,都能和台灣業者合作,取得台北市跨年晚會網路轉播,不用落地照樣能生存,還發展到一定規模。然而,先前台灣愛奇藝中劇使用簡體字幕爭議,歐銻銻娛樂只低調回應會反映給北京愛奇藝,無法快速有效解決,業者酸:「有問題推最快。」

新法管不到中資 業者嘆不公

若各部會對中資OTT納管找不到解套,新法將只能管到外資、本土OTT等。文化大學法律系財經法律組主任吳盈德指出,政府明知愛奇藝在台灣發展蓬勃,還當做看不到,對棘手的中資議題互踢皮球,已是行政怠惰;愛奇藝在台落地被擋,仍可繞道提供服務,這就是「最好的負面宣傳」,台灣政府告訴所有中資業者,可依愛奇藝模式比照辦理。

吳盈德指出,政府應朝務實可行方法思考,建議由實質管理內容下手,目前單方面防堵,民眾還是照看,且愛奇藝有相當龐大的會員數量,讓中資不落地是非常不切實際的作法,政府還會損失稅收,淪為雙輸局面。NCC則回應,台灣對影視內容已無事前審查,都是事後檢舉才處理,先審查等同回到過去時代,台灣不可能走回頭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