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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提擴大教育扣除額 財部:要設條件

2019/11/05 05:30

財政部。(資料照)

〔記者巫其倫/台北報導〕民進黨立委江永昌等人,昨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議,認為應擴大教育學費、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範圍到個人或監護人;財政部賦稅署署長李慶華對此表示,若放寬到監護人,應設定如扶養、同居事實、父母無經濟能力等條件,相關條件放寬就要設定條件,這部分後續還要研究。

江永昌昨在財委會表示,教育學費扣除額、幼兒學前扣除額在法條中「訂得太死」,僅限納稅人子女,但近年由於少子化等因素,2017年申請教育學費扣除額總金額,較2016年減少4億多元,目前仍有空間減稅。

他建議,教育、幼兒2項扣除額,應擴大到監護人,以保障部分扶養兄弟姊妹的子女。財政部長蘇建榮回應,對於委員提出的數據,財政部會進行了解及評估。

李慶華解釋,目前社會中常見的隔代教養情況,財政部已做適度放寬,讓扶養孫子女的爺爺奶奶也可享有教育學費、幼兒學前扣除額,若再進一步放寬,財政部要再評估研究設定相關條件。

除江永昌提案,國民黨立委羅明才也提到,目前在職學生人數越來越多,教育學費扣除額不應侷限於子女,應擴至本人也適用,認為教育學費扣除額應修法。

針對羅明才的提案,李慶華表示,今年所得稅法修法納入「名模條款」,明年報稅就適用,其中「進修訓練費」就是可減除項目之一,與教育學費扣除額概念上類似,但尊重委員提案,財政部將會進行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