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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週報-綜合話題〉 不適任法律顧問 隨時解約都OK

2019/10/07 05:30

法律顧問可以幫企業解決哪些問題?

記者陳慰慈/專題報導

「不經一事、不長一智」,餐廳小老闆阿達挨告後,決定狠下心每年砸錢聘請法律顧問,買個安心與保障,原以為日後再遇到任何法律糾紛,都能依賴法律顧問。沒想到,聘請的法律顧問卻「不給力」,諮詢一問三不知,讓阿達苦惱不已,常望天常嘆,不甘心錢打了水漂,卻又不敢開口說要解約,深怕得罪律師後有吃不完的苦頭。

詠凌法律事務所律師鍾信一表示,法律顧問與企業間是委任關係,如覺得對方不適任或擺爛不做事,可以隨時終止委任契約,並以雙方當初簽定的契約內容為依據,依已提供服務時數或程度,請求返還部份顧問費用。例如依據契約,每小時諮詢費以5千元計算,剩餘未諮詢的時數就可以要求返還;如法律顧問不同意終止契約,又不願意退錢的話,企業可以向該律師登錄的律師公會進行申訴,一旦申訴成功,該律師有可能面臨警告、申誡、停止執行職務等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