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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物稅退稅 企業要報稅、個人免報

2019/09/19 05:30

購買節能家電可減徵貨物稅,北區國稅局表示,若是個人申請退稅,不須繳納綜所稅;若是營利事業申請,退稅款須列為收入,計算營利事業所得額課稅。(資料照)

〔記者巫其倫/台北報導〕購買節能家電及大型柴油貨車汰舊換新,可減徵貨物稅,有民眾詢問領到退稅款後是否要報稅。北區國稅局表示,若是個人申請退稅,不須繳納綜所稅;若是營利事業申請,退稅款須列為收入,計算營利事業所得額課稅。

財政部說明,2022年底前,凡報廢大型柴油車,並購買新車、完成新車領牌照登記,每輛最高可減徵貨物稅40萬元。此外,自2019年6月15日至2021年6月14日,購買經過經濟部核定,能源效率第1級或第2級的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非供銷售且未退貨或換貨者,每台減徵貨物稅以2000元為限。

近來有民眾詢問,減徵退還的貨物稅是否需要併入所得課稅。對此,北區國稅局說明,領取貨物稅退稅款,屬於政府補助性質,若消費者為個人,依「所得稅法」規定,屬於綜所稅的「其他所得」,可就拿到的退稅百分之百認列成本及必要費用,等於是免繳稅、不須主動申報。

不過,北區國稅局指出,若申請退稅者非屬個人,而是營利事業時,收到貨物稅退稅款後,應列入取得年度的收入,依規定應併入計算營利事業所得額課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