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財經

無持股過半大股東 將來、連線兩純網銀 誰編合併報表有得喬

2019/09/17 05:30

純網銀是要由非金融業或是金融業大股東來編製合併報表,恐怕還有得「喬」。圖為純網銀將來銀行。(資料照)

〔記者李靚慧/台北報導〕純網銀董事派任涉金金分離爭議還未解決,另一個讓股東頭痛的問題,是「誰來編製合併報表」?因金管會訂定的純網銀設立標準中,並未要求純網銀須由金融業大股東編製合併報表;據了解,因「將來」、「連線」兩家純網銀,沒有持股過半的大股東,依現有會計原則,是要由非金融業或是金融業大股東來編製合併報表,恐怕還有得「喬」。

據業者透露,之所以出現合併報表編製爭議,主要在於先前在討論純網銀設立標準時,金管會主委顧立雄曾表明要由金融業主導,並納入金融業旗下子公司、編製合併報表;但後來金融業持股比率,卻由一開始的「至少50%」一路降為至少40%,最後拍板「需有1家金融業達超過25%的控制性持股」即可;且規範中未載明該由誰編製合併報表。

銀行局副局長莊琇媛當時解釋,金管會允許非金融業做為單一最大股東,但是否編製合併報表,就依會計原則處理,不堅持一定由金融業編製合併報表,若非金融業股東持股超過50%,就要編製合併報表。

但問題在於,目前3家取得執照的純網銀中,「將來銀行」最大股東是中華電信,但持股僅41.9%,第2大股東兆豐銀行持股25.1%;「連線銀行LINE Bank」最大股東LINE持股49.9%、第2大股東台北富邦銀行持股25.1%。這兩家純網銀最大股東的持股均未過半,董監事席次也未過半。

根據「合併財務報表」、「長期股權投資」等相關會計公報資料,像投資純網銀這種「長期股權投資」,若投資比率在20%至50%,屬於有「重大影響力」,應採用權益法認列於自家財報;若持股比率在50%以上,則屬於「具有控制力」,被投資公司為公開發行公司,應另編製母子公司合併報表,但「營業性質不宜合併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