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財經

首家適用大同條款 松翰拿下虹冠電經營權

2019/07/26 05:30

虹冠電昨日召開股東臨時會,改選董監事,由松翰接手經營權。(記者卓怡君攝)

〔記者卓怡君/台北報導〕電源管理IC虹冠電(3257)一如預期,經營權正式變天,由松翰(5471)接手,成為大同條款上路後第一家經營權因此易主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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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冠電昨舉行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董監,5席董事由松翰拿下3席,包括松翰獨董蔡高忠、松翰代表人柯福順與林秀玲,之後選出蔡高忠擔任虹冠電董事長,黃新年出任總經理。

虹冠電經營權變天,是因大股東蔡高忠等共計151人依公司法第173條之一(俗稱大同條款)召開,這也是大同條款上路後,首家適用大同條款的上市櫃公司,因經營權即將更迭,虹冠電原有營運主管已全部辭職。

蔡高忠指出,虹冠電和松瀚各有所長,虹冠電強項在於節能省電,松翰則是在MCU微控制器,未來兩家公司可望互相合作,共同開發家電等領域客戶,彼此整合互補,以期發揮一加一大於二的綜效。

蔡高忠表示,虹冠電財務健全,公司發展要有對的組織架構,把對的人放在對的位置,內部將適度調整,並推出新品搶市。

虹冠電今年以來營運表現不佳,上半年合併營收為2.53億元,年減45.4%,其中本業虧損約3500萬元,在業外收益4300萬元挹注下,歸屬母公司業主淨利為864.4萬元,年減90%,每股盈餘為0.1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