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財經

貪逾億重金 台灣巴斯夫內賊為中竊密

2019/07/25 05:30

台灣巴斯夫公司全球性電子材料工程部門前總監黃奕霖等5人被起訴。圖為今年1月時,刑事局說明案情。(資料照)

工程部門前總監等5人被起訴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台灣巴斯夫公司全球性電子材料工程部門前總監黃奕霖,涉嫌於任職期間率4名離職員工竊取該公司市值約36億元的「電子級硫酸」製程關鍵技術,轉移給中國「江陰江化微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江陰江化微公司)」,換取1億7800百萬餘元佣金,及年薪280萬到1400萬元的高階主管職務,桃園地檢署昨偵結依違反營業秘密法、刑法、著作權法等罪嫌將黃奕霖等5人提起公訴。

起訴指出,江陰江化微公司2017年間找上黃奕霖,希望取得台灣巴斯夫公司的電子級化學品製程關鍵技術,包括化學品的特殊製程、生產設備規格、設置參數等,希望能藉此打入台積電的供應鏈。

同年6月間,黃奕霖找上曾在台灣巴斯夫公司擔任主管,已離職的林姓、余姓、葉姓、許姓男子共組「洋益國際有限公司」,設立雲端硬碟伺服器主機,上傳每個人所持有的製程關鍵技術檔案。

起訴指出,以「製作電子級硫酸之管道儀表流程圖(簡稱P&ID圖)」為例,台灣巴斯夫僅7人有閱覽權限,其中包含黃奕霖,讓他有機會將檔案儲存帶出公司並上傳到雲端硬碟;等收齊所有檔案,黃奕霖等人就找廠商繪圖、訂購設備,籌建江陰江化微公司的電子級化學品生產線。

案經檢警接獲檢舉監控多時,今年1月3日收網逮人。檢方調查,江陰江化微公司除應允1億7800萬餘元(人民幣4000萬元)佣金,還將讓林男、余男分任執行董事、總經理,年薪都達500萬元,葉男、許男分任生產廠長、副廠長,年薪也達330萬元、280萬元,黃奕霖則領取每年70萬元顧問費,待他離開台灣巴斯夫後可專職擔任顧問,年薪1400萬元、還可分紅。

檢方調查認為,黃奕霖等涉嫌觸犯營業秘密法、刑法洩漏工商秘密罪及背信罪、著作權法「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罪」,昨偵結將5人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