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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備反避稅制度》財長:海外資金專法落日 評估CFC上路

2019/06/15 05:30

財政部長蘇建榮。(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記者巫其倫/台北報導〕立法院將於六月十七日召開臨時會,民進黨立委王榮璋提案,「海外資金匯回專法」應和「受控外國企業(CFC)」制度一起上路;財政部長蘇建榮昨表示,希望CFC可以及早上路,但還要經行政院同意,將在「海外資金匯回專法」落日後,評估讓CFC上路,以完備反避稅制度。

立法院在二○一六年通過企業CFC及另一項反避稅條款「實際管理處所(PEM)」制度立法,二○一七年完成個人CFC立法;財政部去年底公告,若台商以直接或間接持有資本額或股份合計達五十%,並設立於低稅負地區公司,應將該受控外國企業當年度盈餘按持股比率及持有期間認列投資收益課稅。

不過,CFC制度影響台商透過第三地繞道投資外國,引起台商反對聲浪;為降低衝擊,行政院決定等「兩岸租稅協議」生效,並視鄰近國家「共同申報準則」(CRS)執行金融帳戶資訊自動交換情況,完成相關子法及落實宣導後,再訂定施行日期。

王榮璋日前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附帶決議,「海外資金匯回專法」落日後一年內,應讓CFC日出上路。對此,蘇建榮表示,可能的話,希望讓CFC及早上路,等專法兩年施行期間結束,順勢實施CFC。不少個人、企業將海外資金布局在境外紙上公司,只要沒匯回,就無法對其課稅,需要CFC制度上路才有課稅權。

海外資金匯回專法 拚本會期通過

蘇建榮表示,CFC是國際普遍規範,即使現在我國不推動,國際也會做,未來還是要因應國際趨勢,會評估CFC可與PEM制度脫鉤,在「兩岸租稅協議」生效前、專法落日後配套上路。

蘇建榮指出,包括「海外資金匯回專法」、長照扣除額、薪資所得核實減除(俗稱名模條款)等三項修正草案,都已排入立院臨時會重要法案,將與黨團及立委溝通,希望本會期能夠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