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財經

中國通過外商投資法 商界憂成「外資陷阱」

2019/03/16 06:00

在美中貿易戰壓力下,中國兩會週五迅速通過「外商投資法」,試圖安撫和解決美國強迫技轉控訴。圖為一名生產線工人在中國安徽省一家電子零組件廠檢查手機零組件。(美聯社檔案照)

台港澳資適用

新法含國安審查 陸委會籲勿影響台商

〔編譯楊芙宜/綜合報導〕中國全國人大會議週五通過「外商投資法」,自二○二○年起實施;中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表示,台灣、香港和澳門的投資比照適用。該法於最後一刻新增中國官員不得洩漏商業機密的智慧財產保密條款,試圖安撫和解決美國在強迫技轉方面的控訴,被視為在美中談判關鍵問題上妥協,為美中達成貿易協議鋪平道路。

美商會:條文籠統 仍可能遭官方「任意解讀」

不過,外商團體疑慮未解,中國美國商會聲明,新法缺乏細節,對外資廣泛保護可能被具體行業監管規範推翻,持續置外商於不利地位;且有關中國「國家安全審查」的條款規範廣泛,可讓官方基於安全理由在特定領域排除外商,也令人擔憂。

中國新法讓政府審查損害、影響「國家安全或公共利益」的外企,被批為隱藏「地雷」,可讓北京任意干涉投資。台灣陸委會昨晚呼籲,中國勿以「國家安全」審查方式影響台商投資經營。

外商並擔心,新法原則性規範的條文籠統含糊,可能被中國官方任意解讀,未來在制訂施行條例和細則時予以推翻,或被加入隱藏障礙,反成為「外資陷阱」。中國「外商投資法」僅四十二條,而二○一五年中國商務部首版草案多達一七一條。

美官員:中方應拿出具體實施政策而非承諾

美國華府部分官員質疑,若中國不改變由政府主導的產業政策,強迫技轉就不會停止。美中貿易全國委員會中國區事務副會長彭捷甯(Jake Parker)也表示,美企不會再對中國政府潛在經濟改革的承諾信以為真,大家希望見到的是特定政策的具體實施,而非未來行動的承諾。

中國「外商投資法」從去年底開始,不到三個月時間完成審議,被視為對和美國的貿易談判遞出橄欖枝。該法將取代外資三法「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外資企業法」、「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明年起成為中國規範外資的基礎性法律。

新法納官員保密條款 回應美方強迫技轉控訴

新法最終版加入一項條文,規定行政機關人員對職責履行過程中獲悉的商業秘密不得洩漏,否則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該法並標榜賦予外企與中國國企相同地位,實施「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即在清單外行業將開放;但中國不對外資開放或需特定許可的領域多達四十八項,涵蓋教育、新聞、廣電媒體、石油天然氣、非再生能源汽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