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平會副主委彭紹瑾(資料照,記者林正堃攝)
自砍限縮查辦範圍
〔記者廖千瑩/台北報導〕公平會擬修法增訂搜索扣押權,又有新轉折。據了解,公平會委員會議五月底剛通過報院版本,已悄悄限縮查辦範圍,原本擬針對所有限制競爭案件,若有需要,查案第一時間就能聲請搜索票查扣證物,不過新版本改成僅限獨占、聯合行為重大案件,才會發動搜索扣押。
新版本已報政院審查
公平會副主委彭紹瑾解釋,公平會決定把查案範圍縮小,是因為審慎起見,主要是聯合行為不好查,才需要祭出搜索扣押,此版本目前已報行政院,等行政院會審查通過後再送立法院審查,到了立院還有一段攻防,希望下個會期能夠順利過關。
公平會主委黃美瑛二月一上任,就宣示要修法增訂搜索扣押權,且火速在三月就端出修法版本,增訂公平法第二十七條之一,不過舊修法版本明定公平會在調查獨占、聯合行為、限制轉售價格、差別待遇等所有限制競爭案件時,查案第一時間就能聲請搜索票查扣關鍵證物;但最後委員會議通過版本,明顯限縮查辦範圍。
根據新報院版本,公平會僅針對涉有違反獨占、聯合行為等情節重大的案件,若有取得證物的必要,才會向法院聲請核發搜索票,由公平會調查人員會同司法警察或司法警察官實施搜索。
針對公平會限縮查辦範圍,學者看法不一;成大法律系教授許忠信說,站在人民隱私的立場,公平會最後把行使搜索扣押限縮獨占跟聯合行為重大案件,他認為並無不妥,只要不要妨礙公平會查案功能就好;不過也有人認為,公平會此舉無異畫地自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