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財經

中資違法買台股 金管會將修法重罰

2017/05/09 06:00

全球重要股市行情(05/08)

金管會:罰60萬已是上限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委鄭貞茂8日列席立法院財政委員會議並備詢。(記者朱沛雄攝)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永豐金(2890)替某中資企業下單買台股,金管會開罰該中資60萬元,對此,立委江永昌質疑,這麼嚴重的違規事項,罰款金額太輕;金管會副主委鄭貞茂回應,因為兩岸關係條例最高罰鍰上限就是60萬元,若要嚴格管制這些違法中資,「立委要給我們尚方寶劍」,金管會將協調陸委會研議修法。

中資透過永豐金證券在香港子公司購買大同(2371)股票,持股4.9%,約10億元;金管會依法開罰60萬元並停止股東權利,其表決權不予計算,防堵中資插旗入侵我國上市櫃公司。

江永昌先是肯定金管會明快處理,此舉可擋掉中資介入大同股權糾紛,他進一步追問,金管會何時發現中資問題?

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周惠美表示,接獲外界檢舉,從今年1、2月就開始調查。不過,江永昌質疑,金管會只罰中資60萬元,會不會太輕?鄭貞茂回應,兩岸關係條例目前最高處罰金額就是60萬元,因為這涉及到兩岸議題,不是金管會單方面就能進行修法。

半年內需賣掉持股

鄭貞茂強調,如果要提高對違法中資的罰款,就必須跨部會進行研議修法,包括陸委會等單位,當然,也要立委大力支持修法。

此外,金管會也限制該中資需在半年內賣掉持股,但江永昌直言,中資違法投資台股,其資金進來還影響台股,為何還要給他們半年時間出清?試想,若中資在高檔價位出清大同,等於「賺飽吃飽又安全離場」,相當不公平。

將確定由中資繳錢

對此,鄭貞茂回應,這是根據法令規定所能做的處分,而且大同最近股價也沒有太好的表現,請立委放心,金管會絕不會包庇違法中資。

另外,金管會開罰60萬元,萬一中資不理會、不繳納,怎麼處理?鄭貞茂指出,因為有「強制執行」,一定拿得到,若永豐金要幫客戶墊錢,內部需有會計科目,會計流程要怎麼處理,這部分還需要了解,但一定會確保中資這筆罰款是自己繳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