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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充分揭露加盟資訊 統一超挨罰500萬

2017/03/16 06:00
未充分揭露加盟資訊 統一超挨罰500萬

統一超商未事先以書面充分揭露加盟相關資訊,遭公平會重罰500萬元。圖與新聞事件無關。(資料照)

統一超︰擬提行政訴訟

〔記者廖千瑩、楊雅民/台北報導〕統一超商挨罰!公平會調查發現,統一超商在招募加盟過程中,未事先以書面充分揭露加盟經營期間必須配合訂購商品,且有最低建議訂貨量等加盟限制,違反公平法第25條顯失公平行為規定,公平會委員會議昨審議後,決議重罰統一超商500萬元罰鍰。

統一超商表示,公平會初步處分理由是因公司陳訴的內容並未被詳實揭露,將待收到正式處分書後,於法定期間內,研議向法院提出行政訴訟。

統一超商為國內超商龍頭,根據公平會資料顯示,統一超商在2015年全台門市高達5000多家,市占率5成,而這5000多家門市中,大部分都是加盟店,公平會表示,若加盟業主未充分揭露加盟資訊,對有意加盟者權益影響甚鉅。

公平會先前陸續接獲檢舉,指統一超商以報廢率、實銷率等數據,要求加盟店須依其指示訂、進貨,若不從統一超商就會祭出不給續約、存證信函等手段,迫使加盟店就範,公平會在2015年介入調查至今,昨委員會議做出處分,時間長達2年。

公平會副主委彭紹瑾解釋,統一超商在簽約前未先以書面充分揭露加盟相關資訊,對有意加盟者來說很不公平,以此案來說,商品報廢損失是由加盟店吸收,但包括統一超商指示加盟店訂購商品,及最低建議訂貨數量等,這兩項統統沒揭露,因此造成加盟店損失。

彭紹瑾也指出,根據公平會實地調查也發現,多數加盟店表示統一超商於加盟時未約定,且有加盟店表示不依總部要求訂貨曾遭處罰,這些在在顯示,統一超商訂出的最低建議訂貨量,已構成加盟經營關係的限制,且未事先揭露,足以影響交易秩序,昨決議開罰。

全家去年也曾挨罰

彭紹瑾說,除了統一超商昨挨罰,全家去年9月也曾因類似狀況挨罰,提醒加盟業主要特別留意,根據公平會對加盟業主經營行為案件處理原則,除了加盟限制應事先揭露清楚外,契約書面資料也應先交由有意加盟者攜回審閱5天,簽完約也應把契約交付加盟店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