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鶯歌許姓家族房產遭房拍,許姓男子曾向監察院陳情。(記者王定傳攝)
記者王定傳/專題報導
有幫民眾保住房產經驗的律師吳姿璉說,投資客手法有兩種,第一就是買下持分後「墊高」價錢要共有人吞回去,第二是訴請變價分割,把整棟房賣掉,再分配價金;有些民眾是因無力買回,只能眼睜睜看著房子被賣,部分民眾是不願再花錢,也有人因不了解這錯綜複雜的法律關係,以為不關己事差點損失權利。
邵家二子說,起初不以為意,直到對方拍下,家中長輩仍說「不簽字」就沒事,不了解何謂優先承購權;他無法接受對方「出一張嘴」就賺了10多萬!
律師林俊峰提醒民眾,若別人的持分遭法拍,千萬不要以為「關我何事」,要密切注意法院通知,法院會通知共有人兩次,第一是首拍時,第二在拍定後,通知書會註記可行使優先承購權,可「半路殺出」,以拍定價格買回,若錯過也還有機會,上了法院要主張願意買回,若沒錢,法官也只能判變價分割。
吳姿璉說,雖法院會通知優先承購權,但民眾大多以為可繼續住下去,頂多「一人一半」,抱著「跟你耗下去」的心態,沒預料到還有這招。
一名書記官說,近來確實有許多投資客愛買持分複雜的房屋,他們不是一般常進出法拍屋市場的投資客,有些是受房仲鼓吹進場,房仲可抽取報酬,但非穩賺不賠,因從拍下到判決定讞,要花許多時間,且變價分割大多透過法拍執行,除非首拍高價賣出,否則不斷減價拍賣,可能虧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