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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劍集》兆豐案的悲喜劇

2016/09/26 06:00

本報資料照(記者李靚慧攝)

◎歐楊書劍

兆豐案是悲劇。銀行受重罰、有人丟工作、謠言滿天飛,全民都受害;更可悲的是銀行內控鬆散、金融監理空洞,滿朝文武無人能及時捍衛政策,且各方批評火力雖然猛烈,卻都不想為金融監理添加火藥,制度性的改革無望。

兆豐案引起軒然大波,因為罰金高達五十七億元。沒錯,金額才是硬道理,如果只是五十七萬元,沒人會在意,但國內金融裁罰數百萬元就稱重罰,連最近的樂陞、TRF(目標可贖回遠期契約)案都是如此,金融機構業務上的違規沒什麼大不了,裁罰僅是獲利的九牛一毛,金融體系的內部人都知道,但他們不說,這就是銀行內控從根爛起的原因。

銀行法雖經過多次修改,但金融利益團體在立法、行政上空縱橫盤旋,精細切割處分條文,使得大部分的違規均只能有數百萬元罰款,且每當要加重處分時,外界及上級壓力就接踵而來,發現銀行缺失後,最常的做法是要求限期改善,不改的就拖,鬧太大的處以罰款意思一下,金管會因此早就成為紙老虎。

金融監理沒有利爪,又被套了繩索,第一線監理視角因而變形,甚至發生大事視而不見、細節追根究柢的怪異現象,而銀行也認為金管會的監理是擾亂經營,連雞毛蒜皮的小事都要插手,因而既不滿又不屑,雙方就這樣共同營造了制度性缺失的沃土。兆豐案雖發生於現在,原因卻是這樣長期累積而成。

釐清事實,才能追究責任,也才能改善錯誤。美國紐約州金融服務署(DFS)在合意裁罰令中,嚴批兆豐銀行總行和紐約分行內控混亂,不了解健全法遵機制的重要,且總行法遵主管不清楚美國相關法律,未嚴格檢視與巴拿馬分行的交易,因此有申報不確實等諸多缺失發生,尤其是雙邊往來金額龐大,總行卻漠不關心,因而受罰五十七億元。

雖然發生兆豐呈報DFS的金額誤植,致虛增交易四十億美元情形,但DFS及我國金管會一樣,實地檢查銀行時,通常會調閱交易細節,一筆筆核對,確認是否依規定記錄、申報,因此誤植金額和有無違反反洗錢法應是兩回事。這一誤植文件發生在何處、何時,以及如何發生,兆豐應要說明清楚,而非用來混淆視聽。

至於洗錢疑雲,本週立法院的秘密會議將檢視兆豐未申報的一百多筆資料,可以預期看不出什麼端倪,即使發現熟識的人名或公司名,目前違規的也是未依規定辦理申報的兆豐銀行,那些人或公司是否洗錢,還牽涉到資金來源等問題,非磨刀霍霍的立委所能斷定,可能也非現有資料可以確認;就像DFS前往兆豐紐約分行金檢後,只能發出檢查報告,進行行政裁罰,再將違規案例呈送檢調一樣,洗錢與否,仍然無法立刻釐清。

追究事實一定要列在第一優先,但改革制度也同樣重要。兆豐案的問題發生在現在,並非偶然,過去幾年第一線金檢人員地位滑落,在受檢銀行面前反被長官責罵的情形時有所聞,目前呈現在眼前的,已是扭曲的監理體制及法規,不該升官的也都盤據著高位,忘記了初衷,因此都說金檢人員不足,卻不思修法將責任加回銀行內部,以抽檢、違規重罰改善,而只是喊喊內部控制三道防線,難怪制度性缺陷最後會暴露在外國金融監理單位面前。

兆豐案其實也是喜劇。四億多美元竟可誤植為四十四億多美元,頗有反差的荒謬,因為規模相差太多,對業務量清楚、數字敏感的內部人很難視而不見;更可笑的是,大家爭相對著空氣叫罵,主管機關竟然束手無策,使悲劇也變成了喜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