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美對等貿易協定正式簽署,全國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戴國榮呼籲,對於保障勞工結社權,政府應重新檢視國內相關勞動法規,凝聚社會共識後進行修法。(記者李靚慧攝)
〔記者李靚慧/台北報導〕「台美對等貿易協定」正式簽署,內容包括要求我國接軌國際勞動規範,協助產業降低強迫勞動與經營風險,禁止進口強迫勞動產品,同時禁止扣留勞工身分證件、3年內處理製造業及漁業移工的招募費問題,以及5年內逐步提升勞工結社權。對此,勞團除了表示支持,也認為此次將勞動權益納入台美貿易協定文本中,如何落實將是極大挑戰,呼籲政府應即刻落實「禁止強迫勞動」;對於結社自由等保障,也應重新檢視國內相關勞動法規,廣泛搜集意見,凝聚社會共識後進行修法。
台灣勞工陣線指出,在此次台美貿易協定中,與勞動事項有關的第3.9條,包括降低工會結社門檻、禁止強迫勞動及強化漁業勞動保障等內容,都是台灣勞工團體以及社會長期關注的議題;強化供應鏈責任以及禁止收取服務費等規範,更是長期倡議方向。勞陣呼籲,應儘速建立具體且可執行的人權治理制度,將國內法制與行政實踐進一步提升至符合國際趨勢規範,如此不僅有助於實質改善國內勞動條件,也能回應全球對負責任供應鏈的期待。
全國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戴國榮對於台美貿易協定內容中,對於勞權的要求表示支持,認為將有助於改善國內整體的勞動環境,建議政府重新檢視國內相關勞動法規,廣泛搜集意見,凝聚社會共識後進行修法。
戴國榮表示,早在「台美 21 世紀貿易倡議」中,美方即高度關注台灣的集會結社自由。主要是目前依據《工會法》籌組工會的門檻必須由勞工 30 人以上連署發起,但台灣 90% 以上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約76% 的企業雇工人數在 30 人以下。這意味著這7成以上企業的勞工,在法律上根本無法籌組「企業工會」,導致目前台灣企業工會的覆蓋率僅約 7.6%,遠低於國際水準。
戴國榮說,過去勞團爭取將籌組工會的門檻人數下修,但雇主團體多持反對意見,擔心小型企業因工會成立影響營運,此次台美貿易協定要求「降低企業工會成立門檻」,呼籲政府應盡速進行勞資政三方對話,尤其應與雇主團體溝通,因為美方的要求對勞工有利的,過去立院各黨團都有修法提案,但最大的阻力在雇主團體,必須取得共識,才能推動修法。
勞陣也提醒,本次調降農產品與工業產品關稅所涉及的產業,對於現行受衝擊從業勞工,政府必須提供充分且可及的失業保障、積極性職業訓練,以及對特定區域與中小企業的轉型支持;並應建立制度化的就業影響評估與追蹤機制,確保政策效果可被驗證、資源配置符合實際需要,使產業調整能在維護尊嚴勞動的前提下進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