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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注意!遇到這些狀況 千萬別找職業工會加保

2026/01/04 16:22

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申請老年給付,必須同時符合年齡、保險年資,以及申請時已退保等要件。(資料照)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申請老年給付,必須同時符合年齡、保險年資,以及申請時已退保等要件。(資料照)

〔財經頻道/綜合報導〕勞工A在39歲時因為家庭因素離職,當時公司也替她辦理了勞保退保。20年後,她才想起自己以前累積了24年的勞保年資,想申請老年給付一次請領。但向勞保局詢問後才知道,因為她當年退保時還沒到可以請領的年紀,現在又沒有勞保身分,必須先重新加保、再退保,才能提出申請。這讓已經年紀不小、又多年沒工作的勞工A感到焦慮,煩惱到底怎樣做,才能一次領呢?

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申請老年給付,必須同時符合年齡、保險年資,以及申請時已退保等要件。實務上,確實有不少勞工在過去退保時,因尚未達到法定請領年齡或年資門檻,無法立即請領,等到年齡條件具備後,才發現自己早已沒有投保身分,因此才需要重新取得投保資格,以完成一次請領程序。

面對這樣的情況,很多人第一個想到的方法是加入職業工會加保。但勞工A聽人說,如果只是短期加入職業工會加保、隨即退保再申請老年給付,可能會被勞保局查核,她擔心這樣會影響自己請領結果。

事實上,勞工A的擔憂並非多慮。若僅為取得一次請領資格,而臨時加入職業工會投保,短期內又辦理退保並提出申請,確實較容易引起勞保局注意,並進一步啟動查核程序。勞保局通常會檢視投保期間是否確實從事該工會所對應的工作,若認定不具實際工作事實,該次投保可能不被承認,進而影響勞工老年給付的請領。

那麼,勞工A還能怎麼做呢?實務建議,勞工A若只是為了補齊一次請領老年給付的程序要件,實務上仍以實際受僱於有固定雇主的公、私立單位工作並依法加保,風險相對較低。即使加保期間不長,只要確實存在受僱與工作事實,於依法退保後再申請老年給付,通常較不容易產生爭議。

當然,實務上也有部分勞工因健康狀況或其他個人因素,已無法實際到職工作。若屬此情形,便只能等到符合現行法定請領年齡(65歲)後,再依法向勞保局提出老年給付申請。

此外,除了不建議僅為一次請領目的而加入職業工會外,下列幾種情況者,也不適合透過職業工會加保:

●已有固定雇主加保者
若勞工僅有一份工作,且已由雇主依法辦理勞保投保,勞工就不應再就同一工作性質加入職業工會投保。因為同一性質的工作原則上只能有一個投保單位,除非另有實際從事不同性質的兼職或自營工作,否則容易被認定不符投保資格。

●有失業給付或育嬰留職停薪津貼需求者
職業工會並不包含就業保險,僅提供勞保、職災保險及健保,因此無法請領失業給付或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若有此類需求,仍須在有固定雇主的事業單位加保,才能具備相關資格。

●以為加入職業工會就有退休金提撥者
很多人以為只要加入職業工會,就會有人幫忙存退休金,這其實是錯誤觀念。因為職業工會不是雇主,依法也不用幫會員提撥勞工退休金。只有受僱於公司,由雇主依法提撥退休金才會累積。透過工會加保,除非勞工個人自願提繳,否則不會增加退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