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表示,台電公司與翡翠電廠的發購電皆依雙方簽訂的購售電契約辦理。(資料照)
〔記者廖家寧/台北報導〕台北市政府翡翠水庫管理局日前表示,近3年來,翡翠水庫接受台電申請9次支援發電,未來台電若再請求,水庫將收取每立方公尺3元的補償費,不再無償。對此,經濟部回應,台電與翡翠電廠的協議可視雙方需求挪移每日發電時數,也就是說,若台電有請翡翠電廠增加發電時數,則在當月其他時段減少發電,維持每月發電時數不變。
經濟部表示,台電公司與翡翠電廠的發購電皆依雙方簽訂的購售電契約辦理。翡翠電廠夏月每日發電未滿5小時,將無法獲得全部容量電費,故雙方協議可視雙方需求挪移每日發電時數;若台電有請翡翠電廠增加發電時數,則在當月其他時段減少發電,原則維持每月發電時數不變。翡翠電廠如遇機組有問題,亦可以此運作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