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淘寶、拼多多等境外電商的產品進口應予納管議題。對此,經濟部長龔明鑫表示,「我們不會讓它營業」。(圖取自國會頻道)
〔記者廖家寧/台北報導〕立委呼籲淘寶、拼多多等境外電商的產品進口應予納管,以保障消費者安全並落實非洲豬瘟等防疫管制。對此,經濟部長龔明鑫表示,「我們不會讓它營業」,淘寶、拼多多等中資跨境電商在台依法不得落地經營,且實際上亦未落地經營,針對跨境電商未落地而違反經營的問題,需要跨部會整合研議。
民進黨籍立委邱議瑩關切加強境外電商管理議題,她指出,目前跨境電商並未開放中資電商落地,經濟部要怎麼納管?經濟部長龔明鑫回覆,「基本上我們現在的態度還是不會讓淘寶來台灣經營電商」,只能進行發放傳單業務,不能透過媒體做廣告,「我們沒有要讓它落地」,違規就會取消資格。邱議瑩質疑,中資淘寶拐了一個彎在台灣成立分公司,後台就是在中國,那要用哪一條法管理其進口來台的商品?
商業署長蘇文玲說明,經濟部僅核准淘寶廣告傳單的分送,淘寶在台灣並無成立購物網站,民眾購買淘寶商品都是透過淘寶中國官網,如果淘寶沒有在台灣落地,就不讓公司經營,針對跨境電商未落地而違反經營的問題,需要跨部會整合研議。
另經濟部也補充說明,行政院已責成跨部會研商,包括數位發展部、財政部、交通部等跨部會研商加強境外電商的管理,就邊境關務管控、數位電商管理及郵件、物流等面向提出強化措施。
經濟部指出,目前我國依法未開放中國電商落地經營,依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及《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規定,中國大陸地區業者若要在台從事投資或經營活動,須事先申請主管機關許可。陸委會日前也已明確說明,我國並未開放中國電商落地設點或經營電商平台,目前淘寶、拼多多等均未取得相關許可。
經濟部強調,淘寶在台依法不得落地經營,且實際上亦未落地經營。淘寶公司曾在2018年依前述法規,經經濟部核准在台設立分公司,登記業務項目為「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及「I401020廣告傳單分送業」等二項,主要負責「中國淘寶網台灣站」的幣別轉換、資料維護等作業。但經濟部並未核准其在台經營電子商務平台,因此淘寶在台依法不得落地經營,且實際上亦未落地經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