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區國稅局提醒店家要誠實開立發票,消費者要踴躍索取發票。(記者黃淑莉攝)
〔記者黃淑莉/雲林報導〕雲林一家餐廳多次被檢舉未主動開立統一發票,中區國稅局雲林分局查獲1年被查獲多次,5月被停業7天,沒想到未改善又被查獲,9月第2次被停業14天。雲林分局表示,該店家若再被查獲恐被停業6個月。
雲林分局表示,該知名餐廳多次被民眾檢舉漏開發票,稅務人員前往查核,分別在去年5月3日、11月22日及今年4月18日查獲漏開發票,因在1年內被查獲達3次,依規定予以停業7天處分。
雲林分局指出,店家在今年5月停業7天後恢復營業,沒多久又被消費者檢舉,稅務人員8月22日前往查核又查獲店家漏開統一發票,因距離5月停業不到1年,依規定在9月予以停業14天處分,現已恢復營業。
雲林分局說,依規定營業人短、漏開統一發票,自第1次被查獲日起365天內,被查獲達3次,第1次處予7天停業,若同年度第2次被停業處分,期間為14天至28天,第3次以上停業時間為2個月以上,最長不超過6個月。
該餐廳今年5月、9月已被停業2次,若在12月底前又被查獲漏開發票,恐要面臨2個月至6個月停業。
雲林分局呼籲,多數消費者已有索取統一發票的習慣,統計雲林分局每月檢舉未開立統一發票有數十件,店家不要抱持僥倖心態,應誠實主動開立發票,以免被停業,得不償失,另民眾也要主動索取發票,避免店家逃漏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