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院會今天邀請行政院長卓榮泰提出「台美關稅談判之進程、方針、原則及台灣產業可能遭受之衝擊影響評估」專案報告並備質詢。(記者王藝菘攝)
〔記者李文馨/台北報導〕台美關稅談判持續進行中,民進黨立委羅美玲今質詢關切,若台美完成條約內容協商後,政院是否憂心立院推翻原訂的協議內容,與美是否需要重新協商。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答詢說,兩院依「條約締結法」進行,並強調,此次與過去經貿談判不同,屆時再請國會整體考量,行政院會善盡職責向國會報告以及提供衝擊影響評估。
立法院院會今天邀請行政院長卓榮泰提出「台美關稅談判之進程、方針、原則及台灣產業可能遭受之衝擊影響評估」專案報告並備質詢。
羅美玲質詢指出,未來關稅協議的文本會送到立法院審議,不是說協議內容不能夠提出意見,但若在野陣營為反對而反對,行政單位是否擔心立法院到時推翻原訂的協議內容,難道台灣還要跟美國重新談判嗎?有可能嗎?美國會理會台灣嗎?
鄭麗君答詢說,立法院2015年訂有「條約締結法」,行政、立法兩院可依相關法律規範進行。她指出,該法第3條明定涉及國防、外交、財政、經濟重要事項都稱為「條約」,尤其如果未來關稅有所變動,也涉及相關關稅的法律,這些政院都會依法進行。
此外,條約締結法第8條規定,條約案經簽署後,主辦機關應於30日內報請行政院核轉立法院審議。第10條載明,立法院審議多邊條約案,除該約文明定禁止保留外,得經院會決議提出保留條款;雙邊條約經立法院決議修正者,應退回主辦機關與締約對方重新談判;條約案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者,主辦機關應即通知締約對方。
鄭麗君強調,這次的談判與過去傳統的經貿談判不一樣,過去傳統經貿談判可能歷時多年,但是這一次是在幾個月內,美國跟所有國家一起進行談判,談判必須有各個範疇,包含關稅、非關稅、貿易障礙、貿易便捷化、經濟安全、投資等,各項議題也有相關對等貿易協議的條文要逐條磋商。
鄭麗君說,這些技術性磋商完了之後,他們同時要跟貿易代表署磋商,要跟商務部進行未來供應鏈232的討論,最後也要看美方安排怎麼樣的形式進行總結會議,這個談判跟過去經貿談判的形式有所不同,屆時再請國會予以整體的考量,行政院會善盡職責向國會報告以及提供衝擊影響評估,並把所有資訊送交國會審議。
對於在野頻喊要求政府公開對美談判內容與細節,鄭麗文表示,台美現在還在談判中,但了解產業社會需要更清楚的資訊,所以政院善盡責任說明。但她強調,希望國人給予一些時間,一旦跟美方達成協議,一定會公布所有談判內容與細節,過程中如果過度的揭露,是不是會成為未來談判的變數,這點還要請立法院跟社會能夠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