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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新麗華併購印尼商WESSI 公平會不禁止

2025/07/02 18:26

華新麗華與Mimosa共同經營印尼商WESSI,公平會放行。(資料照)華新麗華與Mimosa共同經營印尼商WESSI,公平會放行。(資料照)

〔記者歐宇祥/台北報導〕公平會今日宣布,因對我國市場結構不影響、也不產生限制競爭效果,因此不禁止鋼鐵廠華新麗華、華新全資子公司新加坡商Walsin SG、香港商Mimosa、印尼商WESSI結合案。

公平會說明,華新麗華的全資子公司Walsin SG擬增加對WESSI之投資,且華新麗華將與Mimosa共同經營WESSI,並控制WESSI業務經營、人事任免,因達到申報門檻,且無同法第12條除外規定之適用情形,故依法提出結合申報。

公平會審查後指出,華新麗華與WESSI均產銷「不銹鋼盤元」,具水平競爭關係。且華新麗華產銷「不銹鋼鋼胚」,且為WESSI產銷「不銹鋼盤元」的上游原料,因此華新麗華與WESSI雙方亦具潛在垂直供應關係。由於去年WESSI才於印尼設立,現並無產能,未來主要經營東南亞、南亞市場,於我國並無經營實績。

而在本結合完成後,華新麗華既有的「不銹鋼鋼胚」及「不銹鋼盤元」等業務並不受本結合影響,於我國仍須面臨其他國內、外業者之競爭;本結合對我國「不銹鋼鋼胚」及「不銹鋼盤元」等市場結構均無影響,結合後應不致對前揭產品市場產生限制競爭效果。

公平會最後表示,華新麗華得透過本結合拓展東南亞、南亞市場,進行全球布局,擴大其國際競爭力,因此公平會審酌相關因素後,依「公平交易法」第13條第1項規定,不禁止其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