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次長賴建信今表示,評估3-3期選商草案公告尚需一點時間。(記者廖家寧攝)
〔記者廖家寧/台北報導〕經濟部長郭智輝頻頻強調風場目標是如期併網,先前已大刀闊斧收回潛力場址的海峽一風場開發權,並要求能源署趕在本月底讓3-3選商草案出爐,但3-1、3-2期風場恐因與3-3期排程過近,導致原已緩慢的融資進度更加難行。經濟部次長賴建信今表示,評估3-3期選商草案公告尚需一點時間,希望給予適宜的時間鋪排,有助於推動未來風場順利運作。
眾多風電開發業者間主要的爭執點在於3-3期選商時間點如果過早,將影響3-1期和3-2期風場與企業洽談CPPA(企業購售電合約)的順利度,目前急籲經濟部盡快公布3-3期選商草案的開發商都是手上未握有3-1期、3-2期風場開發權的開發商,包括沃旭、天豐新能源等。
賴建信今出席「小水力發電廉政平台合作備忘錄簽署暨宣導座談會」時受訪表示,能源署持續盤點業者、地方政府所反映的意見,評估草案公告尚需多一點時間,「給大家比較適宜的鋪排,對未來工作也有幫助」。
風電圈人士直言,能源署對風場開發的裝置容量都有規劃排程,安排要供應企業哪1年度的綠電,3-3期併網時間約莫在2030至2032年,假設收回融資不順的3-1期、3-2期風場擠進3-3期選商,相當於原先規劃綠電上線的時間點也會延後,且也要考量國際地緣政治變動的外部風險,例如2022年烏俄戰爭後掀起歐洲搶船潮、鋼鐵、燃料等成本也高漲,都推高了風場建置成本,一股腦全押3-3期,將增加「蛋放在同一窩孵」的高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