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財經

罐裝無糖飲料、彩色電視免貨物稅 立院初審通過

2025/06/18 11:06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審查「貨物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無添加糖罐裝飲料、彩色電視機都可望免徵。(記者劉宛琳攝)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審查「貨物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無添加糖罐裝飲料、彩色電視機都可望免徵。(記者劉宛琳攝)

〔記者劉宛琳/台北報導〕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18日)初審通過「貨物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為了國人健康,朝野立委一致決定「飲料無添加糖者」(罐裝飲料,非手搖飲)免收貨物稅;而在家電方面的優惠,未來電視機、錄影機、錄音機和電唱機也都免貨物稅。

貨物稅條例第八條原條文規範飲品之純天然果汁、果漿、濃糖果漿、濃縮果汁、純天然蔬菜汁免稅。修正條文新增「飲料品無添加糖者」免徵貨物稅,以誘導消費,兼顧國人健康。

在電器類方面,修正第十二條,課稅項目拿掉彩色電視機(原徵收13%)、錄影機(原徵收13%)、電唱機(原徵收10%)、錄音機(原徵收10%)未來都可免貨物稅。

另通過兩項附帶決議:第一,請財政部一年內研議音響組合及電烤箱等家電產品免徵貨物稅評估報告;第二,無添加糖飲料品免徵貨物稅後,為使廠商將減稅利益回饋消費者,請財政部依進口及產製完稅價格級距提供飲料品課徵之貨物稅及營業稅稅額,並請產業主管機關會同消保機關(構)或團體體追蹤廠商有無將減稅利益回饋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