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躲不了!竹科退休老董贈子女房產躲避遺產稅 反需繳高額地價稅

2025/06/07 13:49

竹科退休老董贈子女房產躲避遺產稅,反需繳高額地價稅,新竹市稅務局提醒民眾注意稅務相關規定。(記者洪美秀攝)竹科退休老董贈子女房產躲避遺產稅,反需繳高額地價稅,新竹市稅務局提醒民眾注意稅務相關規定。(記者洪美秀攝)

〔記者洪美秀/新竹報導〕機關算盡躲不了!新竹科學園區某科技公司退休老董,為避免身後需繳納高額遺產稅,規劃提前將房屋及土地分別贈與兒子及女兒,但新竹市稅務局提醒,此舉雖省了遺產稅,但可能因不符合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規定,反大幅增加地價稅負擔。

稅務局表示,地價稅是依土地所有權人在同一縣(市)所有土地的地價總額採累進稅率課徵,稅率自10‰累進至55‰,相較之下,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僅為2‰,與一般用地的基本稅率10‰相比,相差至少四倍。

稅務局說明,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須同時符合3要件及2限制,3要件包括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在該地辦竣戶籍登記、無出租或供營業用、土地上之建築改良物屬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2限制是指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300平方公尺(約90.75坪)、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700平方公尺(約211.75坪),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以一處為限。

新竹市稅務局提醒民眾注意稅務相關規定。(新竹市府提供)新竹市稅務局提醒民眾注意稅務相關規定。(新竹市府提供)

稅務局解釋,這名退休老董欲規劃將房屋贈與兒子,土地贈與女兒,由於兄妹屬旁系血親,不符合「建築改良物屬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的規定,無法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2‰,只能按一般用地稅率10‰課徵。原本地價稅僅需繳納5000元,因稅率提高至10‰,稅額將大幅增加為2萬5000元,相差4倍之多。因此,提醒民眾在做財產規劃時,應考量稅務相關規定,以免因小失大,反而加重稅負。

稅務局提醒,無論透過買賣或贈與方式將房地移轉給子女、配偶或父母,一旦土地所有權人有變動,即使使用情形沒有改變,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也需重新提出申請。土地所有權人應於當年9月22日前向稅務局提出申請,當年度才可適用;逾期申請者,自申請次年起適用。若已申請核准而用途未變更或減免原因、事實未消滅者,以後免再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