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財經

一般性補助款刪636億 主計總處:未違反法規 研議相關方案

2025/06/03 17:56

主計總處表示,今年一般性補助款調減636億元未違反法規,後續將聽取各方意見研議相關方案。(記者鄭琪芳攝)主計總處表示,今年一般性補助款調減636億元未違反法規,後續將聽取各方意見研議相關方案。(記者鄭琪芳攝)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今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遭刪減2076億元,且被要求自行調整刪減636億元,行政院因此統刪一般性補助款25%,引起地方不滿,民眾黨團提案要求足額撥付,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明(4日)將排審。主計總處報告表示,行政院去年8月核定各縣市一般性補助款時,已敘明若經立法院審議結有所刪減將配合調整,一般性補助款調減636億元尚無違反法規,後續將聽取各方意見研議相關方案。

報告指出,根據「地方制度法」第87條之3規定,縣市單獨或合併改制為直轄市時,其他直轄市、縣市所受統籌分配稅款及補助款之總額不得少於改制前;因此,近年中央對地方的財政協助,均保障各縣市獲配的統籌稅款及一般性補助款合計數,不低於2014年度桃園市改制基準年水準。為充裕地方財政量能及增加對地方協助,近年中央均在確保自身財政穩健的前提下,優予匡列一般性補助款,使各市縣獲配財源呈逐年穩定成長。

另, 近年普通統籌分配稅款先按固定比例分配直轄市、縣市與鄉鎮、市,其中6個直轄市獲配61.76%,其餘16個縣市僅獲配24%,為均衡城鄉差距,中央均透過一般性補助款挹注設定縣市成長率高於直轄市方式,拉近直轄市與縣市間的財政分配落差。

主計總處表示,為提升地方政府財政自主程度,中央持續透過中央統籌分配稅款與一般性補助款等財源挹注地方政府,對其挹注規模呈穩定成長,以2024年度決算為例,中央對地方統籌分配稅款及一般性補助款共6804億元,較2014年度決算增加2561億元或60.4%,顯示中央相當重視與地方的夥伴關係,並透過前述財源盡力協助地方政府。

報告指出,近年透過統籌稅款與一般性補助款等財源挹注,各市縣政府財政狀況已有顯著改善,整體縣市總決算2012年度歲入歲出短絀629億元,至2015年度轉為賸餘64億元,2024年度賸餘數達708億元,例如台北市賸餘269億元、台南市賸餘72億元、高雄市賸餘59億元、南投縣賸餘41億元、台中市賸餘38億元、新竹市賸餘33億元、新北市賸餘21億元,且歲入歲出短絀者由2012年度14個降至2024年僅剩1個;整體縣市自有財源占歲出比由2012年61.6%增加至2024年67.8%,成長超過6個百分點。

然而,立法院通過修正「財劃法」,各地方政府獲配統籌稅款將大幅增加,因未併同檢討中央與地方事權分配,且其所定水平分配公式著重人口及營利事業營業額等指標,經財政部試算將進一步擴大城鄉差距,行政院已於5月聲請釋憲,而中央對地方補助機制勢須配合檢討。

報告表示,202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刪減總額達2076億元,其中通案統刪數不低於940億元,扣除已核實計算的通刪數304億元,行政院尚須自行調整刪減數636億元,須自行調減金額龐大,窒礙難行,且造成政策成敗無所歸屬,責任政治難以建立,違反憲法權力分立與制衡原則及「預算法」第49條規定,行政院雖於5月聲請釋憲,但仍須依公布數額刪減;中央已窮盡救濟程序,為免對國防安全、外交及教育政策等再造成嚴重影響,因此經衡酌僅能勉予調減一般性補助款636億元。

主計總處說明,根據「財劃法」第30條及「地方制度法」第69條規定,中央對於財力較差的地方政府酌予補助,且行政院2024年8月30日核定各縣市一般性補助款時,已敘明上開補助款如經立法院審議結果有所刪減,將依其審議結果配合調整,因此2025年度一般性補助款調減636億元,尚無違反相關法令規定。目前各界已對此提出解決辦法,後續將聽取各方意見研議相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