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北市有6萬件房屋稅單出錯,財政部表示,溢繳稅款將儘速退稅。(記者鄭琪芳攝)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囤房稅2.0今年5月首度開徵,台北市及新北市分別有5萬多件及9千多件房屋稅單出錯。財政部今表示,今年期房屋稅自住、出租房屋申報案件經稽徵機關核准,及納稅義務人持有疑義申請更正案件,經查原核定稅額有誤者,稽徵機關將重新寄發繳款書並展延繳納期間,溢繳稅款者將儘速辦理退稅。
財政部表示,考量新制就自住住家用房屋增訂辦竣戶籍登記要件及出租房屋適用較低稅率,為落實自住、出租房屋輕稅目標,維護納稅義務人權利,減少徵納爭議,將今年期自住房屋辦竣戶籍登記及申報期限與3類出租房屋申報期限由3月24日放寬至6月2日,與房屋稅繳納期限相同。房屋符合自住或出租要件,請儘速於6月2日以前向房屋所在地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
針對獨立車位適用稅率疑義,財政部表示,已發函地方政府,重申單獨權狀車位或泳池等公共設施,應跟隨主建物認定適用自住或非自住稅率;若僅有1戶自住房屋,即便車位是單獨權狀,也不會將其算為另1戶房屋,影響適用單一自住優惠稅率1%的權益。
財政部表示,今年期房屋稅繳納期限至6月2日,請納稅義務人於期限內繳納,如遺失或尚未收到繳款書,請儘速向稽徵機關申請補發。若未於繳款書所載限繳日期以內繳清應納稅款者,每逾3日按滯納數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10%,逾30日仍未繳納者,將移送強制執行。
另,納稅義務人因受美國關稅政策影響,不能於規定繳納期間內一次繳清稅捐者,可申請免加計利息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相關規定、申請書格式及稽徵機關諮詢窗口,已置於財政部網站專區(https://gov.tw/6D7),民眾可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