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商銀與企業工會首度簽訂團體協約,由上海商銀總經理郭進一(右3)與上海商銀工會理事長黃有材(左3)代表簽約,勞動關係司司長王厚偉(左2)、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副局長梁蒼淇(右2)、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理事長鍾馥吉(左1)及副秘書長周于萱(右1)共同見證。(業者提供)
〔記者李靚慧/台北報導〕成立已110週年的上海商銀(5876),宣布與上海商業儲蓄銀行企業工會首度簽訂團體協約,新增「每年半日生日假」與「可專案簽核之有薪家庭照顧假3日」等制度,藉此兼顧員工工作與家庭照顧責任。
上海商銀指出,團體協約簽約典禮27日舉行,由總經理郭進一與工會理事長黃有材代表簽署,並邀請勞動部勞動關係司司長王厚偉、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副局長梁蒼淇、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理事長鍾馥吉及副秘書長周于萱共同見證。
上海商銀總經理郭進一表示,今(2025)年適逢上海商銀成立110週年,於此重要里程碑簽署首份團體協約,意義非凡。上海商銀連續15年為員工加薪,並提供員工持股信託、多元補助、獎助學金、行員優惠儲蓄存款、團體保險、定期健檢、年節獎金、員工分紅等福利措施,已連續多年獲納入「臺灣高薪100指數」與「臺灣就業99指數」成分股。
此次簽訂的團體協約,新增「每年半日生日假」與「可專案簽核之有薪家庭照顧假3日」等制度,期望為打造幸福職場與永續經營目標奠定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