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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省房屋稅6月2日前還來得及 中市目前已有8萬多戶申辦

2025/05/27 17:03

房屋稅優惠需在6月2日前申辦。(市府提供)房屋稅優惠需在6月2日前申辦。(市府提供)

〔記者蘇金鳳/台中報導〕房屋稅2.0新制今年房屋稅首次開徵,民眾原本需在3月24日完成的自住及出租用途申報才享受輕稅,但因為是新制,因此財政部將申辦優惠稅率的期限即將於6月2日截止,台中市在地稅局輔導下,目前已有8萬多戶設籍為自住房屋,距離最後期限還有幾天,請民眾把握機會。

房屋稅2.0新制自去年7月1日起施行,今(2025)年5月1日房屋稅首次開徵。2.0新制規定自住住家用房屋(下稱自住房屋)及出租房屋可享輕稅。

地方稅務局長沈政安表示,自住房屋稅須符合無出租、無營業,並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且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合計持有全國3戶內的條件外,若自住只有一戶,就要3.2%至4.8%計算者;今年新增須有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任1人設立戶籍,而且必須在6月2日前辦妥戶籍登記,並向地稅局提出申報,才可以適用1.2%。

如果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只持有1戶且房屋現值在一定金額以下者,稅率還可以降至1%。

地方稅務局表示,原本申辦最後期限今年是3月24日,當時已有5.8萬戶的民眾申辦,財政部再延至6月2日截止,目前再增2.6萬件,在6月2日截止日將會再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