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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明併台硝爆內線交易案 台硝董事許正義等7人起訴

2025/05/06 10:54

台北地檢署。(資料照)台北地檢署。(資料照)

〔記者王定傳/台北報導〕2021年間台硝董事會決議通過與廣明實業公司進行股份轉換,股份轉換完成後,台硝成為廣明公司百分百持股子公司並終止上市;未料,廣明公司董事陳炳宜之子陳金燦、媳婦許美仁與陳、許之子陳昱承,及台硝董事許正義、台硝前員工高玉環與其子陳偉亮、高的女婿陳軍甫,涉在禁止交易期間,偷買台硝股票,總計不法所得約60萬元,台北地檢署今依違反「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罪嫌起訴許正義等7人。

檢方調查,台硝是電子級硫酸生產廠,最大股東原本是吳氏家族,後來林氏家族經營的廣明公司入主台硝成為最大股東,吳氏家族退居第二大股東,仍派許正義等人擔任台硝董監事職位。

檢方調查,2021年1月間,同時代表台硝與廣明的林宏信、林怡岑,與台硝董事兼總經理林耿步簽署保密承諾書,達成廣明併購台硝、台硝下市的共識;同年3月,台硝召開董事會決議通過股份轉換案、簽署股份轉換契約、申請有價證券終止上市及停止公開發行,旋即發布重訊公布,廣明擬以每股16元取得台硝公司其餘約59.79%股權等訊息。

檢方查出,陳金燦因開車載著其父前往公司參與董事會而知悉此事,返家途中再次向其父確認真偽後,晚間與妻、子共進晚餐時,明確指示「有錢可以買100張,併購價格為每股16元」,許女與其子陳昱承後來涉嫌在禁止交易期間,利用名下證券帳戶買進股票後再賣出,獲利16萬餘元。

不僅如此,檢方還發現,高玉環也提前獲知此重大消息,並轉告女婿及其子,並於禁止交易期間買進股票再賣出,不法獲利20萬餘元;另外,許正義則涉嫌在重大消息明確後、未公開前利用不知情兒子的帳戶買進股票,擬制性獲利約22萬餘元。

檢方認為這7人均涉內線交易罪嫌,考量7人於偵查中自白並均主動繳回犯罪所得,請依法減輕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