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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節能電器減徵貨物稅修法延至2027 財政部:每年節電5.15億度

2025/05/01 12:47

行政院院會今日通過「貨物稅條例第11條之1修正草案」,買節能電器減徵貨物稅修法延至2027年底。財政部賦稅署署長宋秀玲表示,預估每年可節電5.15億度,相當於節省電費17.78億元。(記者陳鈺馥攝)行政院院會今日通過「貨物稅條例第11條之1修正草案」,買節能電器減徵貨物稅修法延至2027年底。財政部賦稅署署長宋秀玲表示,預估每年可節電5.15億度,相當於節省電費17.78億元。(記者陳鈺馥攝)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行政院院會今日通過「貨物稅條例第11條之1修正草案」,延長購買經濟部核定能源效率分級為第1級或第2級的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非供銷售且未退貨或換貨者,每台最高減徵貨物稅2000元措施,實施期間至2027年12月31日,預估每年可節電5.15億度。

財政部賦稅署署長宋秀玲表示,該措施自2019年6月15日起實施,歷經2次延長實施期限,目前已經實施近6年,實施成效還算不錯。截至2025年3月底,已退還減徵節能電器約1271萬台,減徵稅額約211億元。

據經濟部評估,該措施有助於我國2050淨零轉型,達成「能源效率極大化」目標,且因應2025年及2026年起,將相繼實施冷暖氣機、除濕機容許耗用能源新基準,有鼓勵民眾購買節能電器,提升高效率電器市場滲透率,並促進家電產業升級的必要,因此延長措施實施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

宋秀玲指出,這次增訂授權行政院得視實際推展情況延長1次,以2年為限。預估每年可節電5.15億度,相當於節省電費17.78億元,並可抑制二氧化碳排放25.44公噸。

財政部次長李慶華說明,2019年6月15日至今年3月底,電冰箱是282台、減徵稅額45億元;新冷暖氣機約810萬台、減徵稅額150億元;除濕機部分179萬台、減徵稅額16.6億元;經濟部能源署評估說,超過10年老舊家電710萬台,經過大概可以把700萬老舊電器汰換。

財政部表示,將會同經濟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上開修正法案,期早日完成修法,無縫接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