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東進次女、新光金法人董事代表人吳欣儒,今(25)日申報將全數「出清」手中持有的新光金股票。(資料照)
〔記者李靚慧/台北報導〕台新金(2887)與新光金(2888)合併案正如火如荼進行中,但吳東進次女、新光金法人董事代表人吳欣儒,卻在今(25)日申報將全數「出清」手中持有的新光金股票,總數達3630張,出售期間訂於4月28日起為期1個月自5月27日止,似乎要以賣光股票來表達「反對到底」的立場。
金管會已在3月31日核准台新金控吸收合併新光金控,成為台灣首宗金控對金控的合意併購案,目前已訂定合併基準日為7月24日,屆時新光金將正式「下市」。
不過,在過去商議合併的過程中,新光金大股東吳東進次女、新光金董事吳欣儒始終抱持反對立場,她認為是「沒有誠意及誠信的合併案」,因此在董事會討論中,持續投下反對票。
根據原有的新光金前10大股東名單,最大股東為新光醫院56萬9987張、吳東進本人持股也達4萬3809張,吳欣儒的3630張,根本排不上前10大股東名單;但根據證交所董事及內部人持股明細,吳欣儒的持股在董事中排名第5,原本極力反對合併的董事,眼見合併案一步步走向終點,以出清持股來表達反對態度,應是目前僅存的抗議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