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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家投信經理人以人頭戶跟單 金管會開罰120萬元

2025/01/14 18:11

金管會今公布,國泰投信和復華投信的基金經理人以人頭戶跟單,對兩家投信各開罰120萬元。(資料照,記者王孟倫攝)金管會今公布,國泰投信和復華投信的基金經理人以人頭戶跟單,對兩家投信各開罰120萬元。(資料照,記者王孟倫攝)

〔記者吳欣恬/台北報導〕金管會今公布,國泰投信和復華投信的基金經理人以人頭戶跟單,除命令兩家投信解除兩位基金經理人職務外,也對兩家投信各開罰120萬元,且最近1年不得募集投資國外有價證券的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富邦、國泰、復華、保德信投信共6名基金經理人,涉利用代操基金及參加公司投資決策會議,以親友帳戶跟單,獲利2.77億元,日前遭新北地檢署起訴。

針對此案,金管會先前已對因富邦與保德信案開罰過,今天再公布對國泰、復華投信開罰。

金管會說明,兩家投信經理人涉跟單,是證交所例行查核 時發現,並與檢查局合作檢查金流查出。

金管會表示,國泰投信前國泰科技生化基金李姓基金經理人,在擔任基金經理人期間,以職務上知悉的消息洩漏給他人,並於基金帳戶從事個股交易期間利用他人帳戶為相同個股買賣,且未依規定向公司申報。

復華投信前全權委託投資的邱姓經理人,在擔任全權委託投資經理人期間,有同樣以職務上知悉的消息,於全權委託投資帳戶從事個股交易期間利用他人帳戶為相同個股買賣,且未依規定向公司申報;金管會認為,兩家投信內部控制制度的設計與執行未具有效性,未能有效防範利益衝突,且未能有效督導及查核經理人個人交易行為,已影響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的正常執行。因此,除了對兩家投信業者各開罰120萬元,金管會也命令將兩經理人解職。

金管會也對兩家投信限制以下業務:是最近1年不得申請(報)募集投資於國外有價證券的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案件,直到違法情事已具體改善並經認可;最近半年不得申請擔任境外基金總代理人、兼營期貨信託事業;最近3個月內不得向金管會申請投資外國事業或設立分支機構、在大陸地區參股投資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