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中為台灣高鐵董事長江耀宗。(台灣高鐵提供)
〔記者王憶紅/台北報導〕台灣高鐵日前召開股東會,通過配發現金股利1.02元,有股東向媒體投訴,指高鐵修改「公司章程」,疑似自肥董事長江耀宗超過560萬元的退職金,對此,台灣高鐵指出,「公司章程」調整案是遵照董事會2017年決議辦理,而今年股東常會出席股東95.9%高票通過,完全依法依規,其目的在為公司未來持續引進優秀管理人才建立制度。
目前交通部、航發會為台灣高鐵前二大股東,分別時有43%、4.62%。
投訴媒體的股東指出,若以連任後長達近8年的任職時間計算,江耀宗截至今年5月就可獲得約560萬元的退職金,而過去除了身兼執行長的歐晉德外,其他董事長則均未領取退職金,質疑為江量身訂做。對此,高鐵公司表示,「公司章程」調整案係依交通部相關薪資標準規範辦理,經95.9%股東高票通過。
台灣高鐵指出,董事長、總經理之薪酬,經2017年1月19日第7屆第24次董事會決議,依「交通部派任或推薦至公股民營事業及其轉投資事業之董事長、總經理薪資標準規範」辦理,並追溯自2016年10月江耀宗到任日生效;董事會同時決議請經理部門研議建立董事長、總經理之退職金制度。
台灣高鐵表示,本次修訂內容係依《勞動基準法》精神,並參酌其他政府直接/間接投資之企業之作法,以期透過建立制度規範、完善公司治理,為未來公司持續引進優秀人才創造誘因,確保企業永續經營。本案經台灣高鐵第10屆第10次董事會於2024年2月21日通過,提送2024年股東常會核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