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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詐台新銀15億 誌富公司負責人、特助起訴

2024/05/10 10:34

英屬維京群島商誌富公司王孟博(右)。(資料照)英屬維京群島商誌富公司王孟博(右)。(資料照)

〔記者王定傳/台北報導〕英屬維京群島商誌富公司負責人王孟博,涉夥同公司董事、越南藉男子呂光平、特助葉佳浩,向台新銀行謊稱公司從事國際三角貿易,從澳洲採購木材再轉售越南進口商,欲賣斷收受的遠期信用狀,再利用不實海運提單等單據詐騙台新銀行,得手15億4331萬餘元;台北地檢署今日依違反銀行法、刑法偽造有價證券、偽造文書及違反洗錢防制法,起訴誌富公司負責人王孟博、特助葉佳浩,呂光平通緝中。

檢方調查,富誌公司自2013年起開始與台新銀行有金融商業往來,雙方合作多年後,王男等人見歷年與台新往來金額甚鉅,已取得台新銀行一定信任基礎,且知悉依信用狀統一慣例,押匯銀行於信用狀交易時,對於提單等文件真實性不需進行實質審查,認為有機可趁、有利可圖。

檢方調查,王、葉2人涉嫌向台新謊稱公司從事國際三角貿易,向澳洲IMP&Exp Forest Products Wa Pty Ltd公司採購木材,再委託新加坡Mariana裝載木材出貨給越南MahViet Nam Company Limited,以此方式獲利,欲將收受的遠期信用狀,賣斷給台新銀行,藉此周轉資金運用。

檢方調查,王男還透過呂光平以不詳方式向越南農業鄉村發展銀行,申請開立以富誌公司為受益人的92份遠期信用狀(天期均為180天),再由該銀行傳給台新銀行,同時製作不實海運提單、裝箱單、商業發票,向台新銀行詐得15億4394萬餘元,並將其中13億7705萬餘元匯入海外帳戶,以此隱匿犯罪所得。

後來,越南農業鄉村發展銀行查核台新銀行轉交的提單、裝箱單等資料後發覺怪異,自2022年9月拒絕支付剩下的33份信用狀款項,台新銀行始知受騙,受有4億8609萬餘元損害,因此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