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關務署表示,進口人報關或委託報關時,務必誠實申報貨物資訊,避免受罰。 (關務署提供)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財政部關務署提醒,進口人報關或委託報關時,務必誠實申報貨物名稱、數量、重量、品質、價值、規格及產地等各項貨物資訊,以避免受罰;根據統計,去年虛報案件裁罰及補稅金額共7.75億元,而今年1-2月已有14.9億元。關務署指出,近來查獲進口人報運進口泰國白蝦8噸及5.6噸,但低報完稅價格共226萬元,遭裁處罰鍰及追徵稅款共192萬餘元。
關務署說明,進口貨物經海關查驗發現實際來貨與申報內容不符時,不論是出於偽報、匿未申報、短報或漏報,均構成虛報行為,根據「海關緝私條例」第37條第1項及第44條規定,將裁處所漏進口稅額5倍以下罰鍰或沒入或併沒入貨物,並追徵所漏進口稅款;若虛報行為涉及逃避管制,將裁處進口貨物貨價3倍以下罰鍰及沒入貨物;且虛報案件若同時違反「營業稅法」、「貨物稅條例」等,也將依法裁處罰鍰並補徵稅額,進口人可能因此被處以鉅額罰鍰。
關務署陳世鋒指出,近來發生進口人報運進口2批泰國白蝦,分別為8公噸及5.6公噸,但申報完稅價格僅119萬及78.6萬元,經海關查核發現有低報價格情形,實際完稅價格應為249萬及174.6萬元,進口人低報價格226萬元,除了補稅之外,關稅部分處所漏稅額2.5倍罰鍰,營業稅部分處1.5倍罰鍰,連補帶罰共19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