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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製進口平面印刷用版材 貿調會:產業實質損害

2023/07/19 18:32

經濟部貿調會初步認定,平面印刷用版材反傾銷案應繼續進行最後調查。(貿調會提供)經濟部貿調會初步認定,平面印刷用版材反傾銷案應繼續進行最後調查。(貿調會提供)

〔記者林菁樺/台北報導〕經濟部貿調會今(19)日開會,決議「太普高精密影像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對自中國大陸產製進口平面印刷用版材課徵反傾銷稅及臨時課徵反傾銷稅案」產業損害初步調查結果進行審議,認定有合理跡象顯示國內產業遭受實質損害。

貿調會表示,本案調查資料涵蓋期間為2018年至2023年3月,我國平面印刷用版材的表面需求量受COVID-19疫情影響先減少後增加,2022年在疫情趨緩下才逐步恢復。

但同期間涉案貨物進口量曾因COVID-19疫情進口量減少,但2021年起又再度增加,且在我國進口市場占有率始終高於99%,幾乎獨占我國進口市場。

貿調會也指出,涉案貨物的進口價格始終低於國產品價格,國產品為與之競爭,不得不跟進調整價格,且在成本上升時仍要降價因應,或因未調降幅度不及涉案傾銷貨物,因而流失客戶,結果導致國產品內銷量逐年顯著減少,市場占有率也大幅減少,今年更僅剩不到1成。

貿調會認為,此已使我國產業的生產量、產能利用率、內銷營業利益、稅前損益、投資報酬率以及僱用員工人數等重要經濟指標均大幅下降,涉案貨物進口對國內產業造成顯著不利影響。

根據「平衡稅及反傾銷稅課徵實施辦法」規定,我國反傾銷案件調查的分工是由財政部負責傾銷調查,調查涉案國貨物是否存在傾銷以及計算傾銷差率;經濟部貿調會則是負責損害調查,即調查國內產業是否遭受損害以及傾銷與損害是否存在因果關係。

貿調會指出,本案只進行到產業損害初步調查階段,依規定,經濟部將產業損害初步調查認定結果通知財政部後,財政部應於通知送達翌日起70日內作成有無傾銷初步認定,並決定是否臨時課徵反傾銷稅。貿調會補充,後續將會交由財政部來進行反傾銷認定,若財政部認定有反傾銷事實,將移回經濟部進行產業損害最後調查,若其間有新增不同事實與資料,將會影響產業損害的結論。

「平面印刷用版材」是提供下游印刷業者利用曝光方式將圖案製版後印刷雜誌、報紙、書籍、 廣告傳單、教科書、包裝(盒)紙、說明書、日月曆、名片,甚至鋁罐(飲料)等平面印刷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