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保代公司因為未在期限繳財報、且擅自歇業,遭金管會宣布撤照(資料照/記者王孟倫攝)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金管會今天(15日)公布最新保險業裁罰令,由於富士康保險代理人公司(保代),未於規定期限完成彙報財務及業務報表,且擅自歇業失聯,因此,依「保險法」第167條之2規定,廢止許可,並註銷執業證照;這也是2020年來,第10家被金管會撤照註銷的保代公司。
保險局副局長林志憲表示,富士康保代之前就因為沒有提供2020年下半年暨全年度辦理洗錢防制教育訓練情形,且擅自歇業他遷不明,因此,金管會於2022年7月15日已經核處「立即改正」,併處罰鍰10萬元。
此外,臺中市政府也於2021年7月12日發出函令,富士康保代於2021年4月9日擅自歇業他遷不明。
林志憲說明,由於富士康保代上述缺失仍未改善,亦未彙報2021年業務及財務報表,其違規事實明確且情節重大,因此,依保險法第167條之2規定,核處廢止許可,並註銷執業證照。
若扣除富士康保代公司之後,根據保險局統計,截至今年五月底,國內共有304家保經公司、273家保代公司。
金管會也呼籲,保代公司經營保險代理業務應確實依保險法相關規定辦理,並應強化法令遵循機制,以維護消費者權益及健全公司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