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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違反重大訊息申報規定 證交所重罰泰山300萬

2023/05/11 14:29

多次違反重大訊息申報規定,證交所重罰泰山300萬違約金。(資料照)多次違反重大訊息申報規定,證交所重罰泰山300萬違約金。(資料照)

〔記者陳永吉/台北報導〕針對泰山(1218)近期多則重大訊息,未依規應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情事,證交所今(11)日宣布開罰300萬元違約金。

證交所指出,經過多次提醒,泰山仍有延遲輸入或迄未輸入4大事項如下:

第1,4月21日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聲請禁止龍邦國際興業股份有限公司等7位股東召集泰山112年第2次股東臨時會乙案,泰山遲至5月4日20時41分始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畫面。

第2,5月6日15時泰山召開記者會說明街口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權投資乙案,依規應於事實發生日(5月5日)輸入重大訊息,惟遲至5月8日上午0時26分始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畫面。

第3,5月8日泰山發布「公告本公司取得非簽證會計師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重大訊息,針對會計師保留意見部分,均未詳實揭露,證交所要求補正惟迄未辦理。

第4,5月9日泰山發布「公告本公司獨立董事陳敏薰依法當然解任」重大訊息,與主管機關函示不符核有未當,證交所5月10日要求當日更正,迄今未辧理。

證交所指出,泰山違反重大訊息處理程序規定,屬再犯及違失情節重大,依「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15條規定,對泰山處以新臺幣300萬元違約金,並函請嗣後確實改善,另就未補正部分限期泰山於今(11)日21時前補正完畢,若仍未補正將再加重違約金金額,或為上市有價證券變更交易方法之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