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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確幸!節能家電退稅最高2000元 再延2年

2023/03/30 12:12

行政院會今(30)日拍板「貨物稅條例」修正草案,針對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措施,再延長2年至2025年6月14日止。(財政部提供)行政院會今(30)日拍板「貨物稅條例」修正草案,針對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措施,再延長2年至2025年6月14日止。(財政部提供)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行政院會今(30)日拍板財政部擬具「貨物稅條例」修正草案,針對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措施,再延長2年至2025年6月14日止,民眾購買能源效率第1、2級的新電冰箱、冷暖氣機或除濕機,每台最高減徵貨物稅2000元。此一修正案將列為立法院本會期優先法案。

財政部說明,為達成節能減碳綠色消費之政策目標,貨物稅條例第11條之1規定,自2019年6月15日起購買節能電器可申請退還減徵貨物稅實施期間2年至2021年6月14日;2021年5月26日修正展延實施期間至2023年6月14日止。

根據財政部統計,截至2023年2月底止,已退還減徵節能電器約749萬台,減徵稅額約124億元,創造節電效益、抑低二氧化碳排放及節省民眾電費負擔。

惟據經濟部評估,目前10年以上老舊電冰箱、冷暖氣機及除濕機仍有835萬台,占家庭現存數量達25%,為持續鼓勵民眾購買節能電器並帶動電器產業轉型發展,再延長2年至2025年6月14日。

此外,貨物稅條也修正第31條,刪除逾期繳納貨物稅加徵滯納金計徵方式及逾繳納期限30日仍未繳納者移送強制執行等規定,回歸稅捐稽徵法第20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