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父母將財產贈與子女,每位「贈與人」免稅額244萬元,若當年度累計贈與金額超過免稅額,應申報贈與稅,以免被補稅及罰款。(記者鄭琪芳攝)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父母將財產移轉給子女,贈與稅免稅額是以「贈與人」為計算基準,目前每位贈與人1年免稅額為244萬元,當年度累計贈與金額超過免稅額時,應辦理贈與稅申報,以免被補稅及罰款。
北區國稅局指出,日前查獲甲君2021年度將出售土地款分別存入3個兒子銀行帳戶各220萬元,總計660萬元,超過當年度免稅額220萬元,因此被核定補徵贈與稅44萬元及處罰。北區國稅局表示,甲君誤以為每位兒子受贈金額未超過220萬元,就可以不用申報贈與稅,因此主張免罰並申請復查,被駁回復查申請,全案確定。
北區國稅局提醒,民眾若同1年度分筆存入現金到子女銀行帳戶,若累計超過當年度免稅額244萬元(2009年1月23日至2021年為220萬元),應於30日內申報贈與稅,以免被補稅及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