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查核「洗發票」詐領獎金案件,上半年共查獲30件、應追回獎金18.47萬元,等於每案追回逾6千元,以購買提袋、影印等分次結帳取得大發票最常見。(記者鄭琪芳攝)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查核分散消費取得小額統一發票中獎異常案件,今年上半年共查獲30件、應追回獎金18.47萬元,等於每案追回逾6千元,以購買提袋、影印等小額品項分次結帳取得大量小額發票最常見。另外,國稅局也查獲15件買受人為營業人的異常案件,追回獎金10.03萬元。
財政部去年修正「統一發票給獎辦法」,增訂「以不合常規之交易或付款方式,分散取得大量小額統一發票者,不予給獎;已領取獎金者,所轄主管稽徵機關應具函追回其獎金」,這項防止「洗發票」詐領獎金的規定,自今年1月1日起實施。
根據財政部統計,各地區國稅局今年上半年查獲分散消取得小額統一發票中獎異常案件共30件,其中,購買提袋、影印等分次結帳取得大量發票有13件、應追回獎金7.38萬元,領獎人不願說明但繳回獎金有11件、應追回8.38萬元,透過網路ATM或電子支付系統分次繳納電信費取得大量發票有3件、應追回1.95萬元,小額加油取得大量發票有3件、應追回7600元。
另外,根據規定,若統一發票的買受人為營業人不得兌獎,但國稅局上半年查獲15件買受人為營業人的中獎異常案件,應追回獎金共10.03萬元。
財政部賦稅署強調,為保障一般消費者中獎權益,並維護社會公益,已建立查核機制,以遏止取巧者利用分散消費取得大量小額中獎發票領取獎金,落實統一發票給獎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