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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出大包 開發金遭重罰2千萬、董事長張家祝停職半年

2022/08/02 16:45

公司治理出大包,開發金遭重罰2千萬、董事長張家祝(圖中站立者)停職半年。
(資料照)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金管會今天公布重大裁罰命令,日前對開發金控執行金檢發現,公司及子公司相關人員有將財、業務等資訊,「陳報」或「請示」大股東辜仲瑩等3人,由於其未在金控或子公司任職,嚴重違反公司治理及內稽內控,因此,金管會重罰開發金公司2千萬元,停職董事長張家祝6個月,減薪總經理龐德明薪水3成、為期3個月。

這也是金管會開罰大股東干預金控經營的第2例,之前案例是今年3月開罰新光金。

金管會銀行局長莊琇媛表示,金管會對開發金控檢查時發現,開發金控核有公司治理欠佳,內部控制未能有效運作,包含未善盡對子公司之管理,違反金融控股公司法第51條及其授權訂定之「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3條及第8條規定,並有礙健全經營。

因此,金管會依金融控股公司法第60條第16款規定核處2000萬元罰鍰,併依同法第54條第1項規定核處予以糾正,及依同條項第4款規定停止董事長張家祝執行董事職務6個月,並依同條項第7款規定命該公司調降總經理龐德明每月月薪30%,為期3個月。

針對本案,莊琇媛指出,開發金人員將公司財、業務等資訊陳報或請示大股東辜仲瑩之秘書,再「轉陳」辜仲瑩、或將資料提供邱德馨及余珊蓉等非經董事會委任為具權責之人,且相關涉及之人員廣泛。

莊琇媛直言,這3人並沒有在開發金有職務,不應該接觸這些資料,明顯未未遵守公司治理,因此,命令開發金必須向辜等3人進行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