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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依法彙報財報 兩保經公司遭註銷職業證照

2022/07/27 18:29

漢泰保經及馬可維茲保經未依規彙報財業務報表,且擅自停業,遭到金管會依保險法第167條之2規定,廢止許可,並註銷執業證照。(資料照)

〔記者吳欣恬/台北報導〕漢泰保經及馬可維茲保經未依規彙報財業務報表,且擅自停業,遭到金管會依保險法第167條之2規定,廢止許可,並註銷執業證照。

金管會說明,漢泰保經先是彙報108年度財業務報表,經金管會於110年7月15日處分在案;但110年仍未依規彙報109年度財業務報表,並經公會回報失聯,且經查有擅自歇業他遷不明的情況。

馬可維茲保經同樣未彙報108年度財業務報表,且擅自停業,經金管會於110年7月15日處分,並准予停業至110年8月29日;但110年仍未依規彙報109年度財業務報表,並經公會回報失聯,另未於法定期間申請復業或展延停業,又自110年8月30日起有擅自停業情形。

金管會表示,兩公司違規事實明確且情節重大,依據保險法第163條第4項及第8項授權訂定之的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第27條第1項、第2項、第43條第1項及第49條第18款規定不符,依法廢止許可,並註銷執業證照。

金管會呼籲,保險經紀人公司經營保險經紀業務應確實依保險法相關規定辦理,並應強化法令遵循機制,以維護消費者權益及健全公司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