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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滿3劑「自選居隔」 產險業:屬故意行為不理賠

2022/05/17 11:06

打滿3劑「自選居隔」,產險業:屬故意行為不理賠(資料照)

〔記者李靚慧/台北報導〕「0+7」新制今(17)日上路,打了3劑疫苗的確診者同住家人「得免除」居家隔離,但並未強制。產險業者指出,如果保戶自願繼續接受隔離,在保險理賠的原理上,將視為「故意行為」,產險業者不會給付隔離補償。

防疫指揮中心昨日宣布「0+7新制」17日實施,原本確診者的同住家人必須強制居隔,但新制實施後,若同住家人已打滿3劑疫苗,可以不必居家隔離,而是採「7天自主防疫」。不過,指揮中心也隨即解釋,打滿3劑但仍想繼續隔離的民眾,只需要在確診家人填報時,「不勾選」完成追加劑且採自主防疫選項,還是會收到居隔單。

產險業者指出,能夠理解指揮中心為了兼顧防疫與維持經濟正常運作的苦心,也能理解各項防疫措施的執行面,仍希望給予民眾是否居家隔離的選擇權,但是到了申請保險理賠階段,保險公司也需依據保險契約原理來思考。

產險業者解釋,民眾購買了防疫保單,如果保險內容是提供「隔離費用補償保險」,「隔離」就屬於「保險事故」,發生了事故保險公司就需給予理賠。但理論上,正常人對於「事故」應有自然的趨避行為,例如投保意外險,民眾都會盡可能避免意外,不會希望發生意外受傷或死亡,一般保單對於自殺或故意發生事故,也都視為「除外責任」,不會給予理賠。

到了防疫保單,如果保戶當下所處的防疫政策是不必隔離的,也就是17日起,打滿了3劑疫苗無須再強制隔離,但保戶卻選擇自願隔離,保險公司也會將此行為視為「故意行為」,即使保戶來申請理賠,保險公司也不會給付。

產險業者坦言,因防疫政策不斷改變,各產險公司頻頻接招,研議依據改變的防疫政策,需如何調整理賠申請文件。例如昨日「0+7」新制宣布,有的保險公司就決定除了居家隔離通知書外,還需比對健康存摺上的疫苗接種紀錄,或是由保戶提供「小黃卡」佐證,但也有保險公司仍在研議中。

不斷改變的防疫政策,均攸關已投民眾是否能夠領取隔離補償,產險業者預期,「0+7」新制將引爆產險公司與保戶間的新一波理賠糾紛,對於相關的爭議,如果無法提前化解,未來只能交由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等第三方機構來仲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