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財經

企業買快篩供員工使用 國稅局:可列報費用抵稅

2022/05/12 16:59

企業買快篩試劑供員工使用,可列報為當年度費用抵稅。(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國內確診人數飆升,部分企業購買快篩試劑提供員工使用,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為維持正常運作,對有染疫風險員工提供篩檢的支出,可列報為當年度費用,自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並免計入員工薪資所得課稅。

台北國稅局說明,營利事業為維持企業正常運作,對有染疫風險員工提供篩檢的支出,屬於本業及附屬業務範圍內支出;因此,無論由企業購置快篩試劑為員工篩檢,或是員工自行購置再向公司檢據核銷,對於經領用或核銷的快篩試劑支出,均可列報為當年度費用,自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而且不用計入員工的薪資所得課稅。

舉例而言,某公司因有員工確診,對確診員工密切接觸及其他可能間接接觸的員工自行匡列篩檢,屬於密切接觸的3名員工,依防疫規定須進行居家隔離,因此先由員工親友為其購置快篩試劑,隔離期屆滿再向公司請款核銷1800元;另由公司花費1萬2000元購置快篩試劑供其他員工篩檢,其中有8000元的快篩試劑已使用完畢,尚未使用之快篩試劑4000元則供以後年度使用,因此,這家公司當期可列報篩檢費用共9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