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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大危險駕駛違規 強制汽車險逐次加費2700元無上限

2022/04/15 06:31

首次上稿 04-14 22:31<br>更新時間 04-15 06:31

金管會修訂強制險新費率計算,未來若車主發生重大違規,隔年保費要每次加費2700元,且沒有次數上限。(記者王孟倫攝)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金管會14日預告「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費率表」修正草案,未來若車主發生重大違規(危險駕駛),強制汽車險將被處以加費,每一次是新臺幣2700元,且沒有上限;保險局表示,若是把車子借給他人而發生重大違規事件,車主得自己承擔責任,保費會變貴。

根據統計,國內登記汽車投保強制汽車險的數量高達838萬1497輛,金管會這項新的費率規定,也將影響國內8百多萬車主。由於該措施目前進入預告期,保險局副局長林志憲預估,將於今年第三季上路,並適用於明年度的強制汽車險(一年一期)。

林志憲說明,這是為改善我國道路交通安全,交通部於今年1月在行政院院會提出「道路交通安全精進作為」,並將強制汽車險費率納入重大違規加費制度納為精進作為之一,經金管會與交通部研商,採以汽車族群納入重大違規加費之對象,加費方式以前一年有重大違規紀錄次數,乘上固定金額2700元。

也就是說,若一年發生五次重大違規,隔年強制險要被加價1萬3500元。

所謂重大違規是依據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第43條」規定之危險駕駛態樣,包括 1是在道路上蛇行,或其他危險方式駕車;2是行車速度,超過規定的最高時速60公里;3是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迫使他車讓道;4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

此外,保險局提醒,由於強制險是認投保義務人,若是車主把車子借給別人,而他人發生上述重大違規且肇事,要被處以保費加價仍是車主本人;此外,若車主名下有4輛車子,只要1台發生重大違規,明年度4輛車都要一起調高保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