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洋科獨董吳昌伯27日召開股東臨時會。(光洋科提供)
〔記者方韋傑/台北報導〕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本月8日對光洋科(1785)雙胞股臨會裁定禁開,力挺公司派的獨董吳昌伯27日在股臨會中獲得股東同意延期再開,28日即遭台南地院裁處怠金30萬元,吳今天表示感到遺憾也無法認同,稱當天開會的決議就是為了同時顧及法律與股東權益。
獨董吳昌伯指出,28日當天有過半數股東出席,由於先前所提抗告尚未有結果,為了充分尊重司法裁決,同時確保已出席股東的權益,所以提出建議延會,不進行原定任何議程以靜待最高法院裁判結果,並由出席股東依法決定,獲得多數出席股東認同尊重司法裁決的立場,因此投票同意依法延會。
吳昌伯稱,當天股臨會是為了尊重法律而非以違法為目的,對於台南地院未能全盤考量狀況及股東同意延會提議的用意,就作出裁處怠金30萬元的決定,吳感到遺憾也無法認同,將對裁罰提出異議,他相信當日在場股東也無法接受法院裁罰。
獨董吳昌伯再次強調,所為一切程序皆以合規合法為最高指導原則,後續也將秉持同樣原則善盡光洋科獨董職權,以維護光洋科公司與股東的權益,他召集的股臨會雖遭商業法庭禁止,但已提抗告,正等候最高法院做出裁定,如在明年1月3日前未獲得最高法院廢棄原裁定,將不會召集任何一場股臨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