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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吃攤、飲料店雇主 要上6小時職安教育訓練

2021/11/12 17:22

勞動部修正「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規劃聘僱勞工人數5人以下、屬第二類、第三類事業等微型企業雇主,明年1月7日起新增6小時丁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教育訓練課程。(記者李雅雯攝)

〔記者李雅雯/台北報導〕勞動部修正「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規劃聘僱勞工人數5人以下且屬第二類、第三類事業等微型企業雇主,明年1月7日起新增6小時丁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教育訓練課程,將先有宣傳輔導期,後續勞檢若未符合將要求改善,限期未改善將可開罰3萬元到15萬元。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綜合規劃組長許莉瑩表示,過去僅框限部分類型事業單位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接受21小時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考量風險較低的第二類、第三類事業(例如:餐旅業、批發零售業等)也有職安衛生教育訓練需求,於是新增設立丁種訓練職類,雇主或代理人須接受6小時職安衛生教育訓練。

許莉瑩指出,6小時職安衛生教育訓練需求將講述勞基法、職安法等相關法規知識以及如何做好職災預防等,教材採統一編制提供給訓練單位使用,辦訓單位、開訓地點將在明年1月7日實施後供公開查詢,這項新制度也將對雇主、微型企業加強宣傳、週知,後續也會視推動情況修正。